拆改燃煤锅炉进入最后阶段
北方地区进入冬季供暖季后,如果放任环保不达标的锅炉冒黑烟,各地污染减排防控目标就可能落空
近日有报道称,辽宁省今年燃煤锅炉拆除任务才完成七成,而且剩余的任务都是些难啃的“硬骨头”。很快进入第四季度了,治污领域类似的“硬骨头”还真不少。
环保未达标的燃煤锅炉,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,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冬季供暖季后,如果放任这样的锅炉冒黑烟,各地污染减排防控目标就可能落空。因此,“大气十条”以及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提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,到2017年,除必要保留的以外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,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。眼看今冬供暖季临近,多一台未淘汰的燃煤锅炉,蓝天白云的把握就少一分。
然而,这“骨头”似乎不好啃。一些地区部门之间衔接不畅、替代能源跟不上、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,还有企业不愿意承担拆改后换用清洁能源的高成本,能拖就拖,甚至到处托关系找人说情。归根结底,还是对拆改燃煤锅炉的紧迫性认识不够,在要发展还是要环保的选择题面前犹豫不决。
如何啃下这根“硬骨头”?政府的监管很重要,要倒排工期,明确拆改时间表和责任清单,各个环节、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,不能因任何一方的失职影响大局进度,否则就要追责。对于超过时间节点仍不完成拆改的企业,也要依据环保法“按日计罚”等规定予以严厉惩处。
当然,从长远看,气、电等替代能源要及时补位。拆改不是一拆了事,拆了以后怎么办,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必须考虑进来,这是关系到燃煤锅炉改造成败与否的关键,否则就流于形式。根据今年5月八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》,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通过奖励、补贴等方式,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予以支持。如果这项政策能落实,就可避免出现燃煤锅炉“死灰复燃”的情况。